現有示范基地因示范內容或所在地區域發生重大變化需調整更名的,由省級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,示范垂地根據實際情況重新申報,名額單列。
2014 企業服務指南 - 掌握資源·助力企業發展 備案號: 粵ICP備18029205號